高效的组织管理是实现企业目标和计划的重要手段,同时也是提高企业生产力的重要因数。目前很多企业本身在组织管理中存在着问题,从而导致员工执行力和企业效率的低下,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的专家在给企业做咨询的时候,经常会发现以下常见的问题:
1.因人设岗
目前国内一些企业在组织结构设计中存在着因人设岗,因人设职的现象。最典型的就是部门副职的设置。比如一些企业中一些管理人员从事多年的管理工作,创业激情在衰退,工作技能在下降,因此部门在优化或者内部竞聘的时候很容易丢掉原先的岗位。但是他们往往没有功劳也有苦劳,因此企业为了照顾他们,就把他们调离原岗位到别的部门担任副职。
究其原因,是因为企业大部分没有遵循目标—任务的原则。怎样解决这样的现象?其实具体的做法可以是:首先每个岗位把自己的每天的工作内容进行描述,汇总成本部门的工作内容集合,然后从中审查自己部门的职责。哪些是应该做没有做好的?哪些不是本部门的工作职责?哪些是我们应该强化的职责。最终汇总的职责就是部门职责,然后再优化合并分解到各个岗位。
2.接受多个领导者的管理
在目前的企业管理中,也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,一个人既受这个领导的管理又受那个领导的管理。任何一个人若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命令,必然会无所适从。企业发生指挥不统一,秩序混乱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。因此,任何下级不应该受一个以上的直接领导。
那么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呢?组织结构的设置我们应自下而上来审视。首先我们要意识到最基层的管理人员,占有的是基本管理岗位,企业一切的绩效均以他们的绩效为基础。因此其他较高层的管理岗位均由他们衍生的,所以工作要以协助为目的,而不是简单的监督。按照这个原则,领导是由部下而衍生的,因此不应衍生出两个以上的领导来。
3.权责不等
在企业中,一些重要的职责由于部门负责人总是很“忙”,往往安排给他的部下来完成,由于部下没有部门负责人的权利造成工作协调难度大,工作效果差,但是这个部下往往还要承担责任。还有一些企业内设置一些纯粹的职能管理部门,很少有人或者部门来监督其工作职责。像这两种现象就出现了企业管理中经常存在的一个问题:责任、权利不相等。
有权无责,必滥用职权;有责无权,必难尽其责。所以一个企业的团队也好,个人也好,必须严格保证企业中每一职位拥有的权利与其承担的责任相称,委以重任者必须授其重权,责任小者应削减其权利。要知道企业内的任何部门所拥有的权利是为了企业达到某个目标,换句话说:因为你要为企业达到某个目标,所以企业赋予了你的相应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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